近日,舟小布从
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了解到
(资料图)
4月1日起
定海、普陀两区范围内
将推行不动产登记
“全流程网办”
以后办理登记更方便了!
↓ 具体通告 ↓
舟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推行不动产登记全流程网办的通告
为纵深推进不动产登记数字化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决定自2023年4 月1日起,对定海、普陀两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商品类住宅及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高频事项推行全流程网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3年4月1日起,定海、普陀两区行政区划范围内的商品类住宅及商业用房不动产登记推行全流程网办,包含预告登记、抵押预告登记、开发商首次登记、预转现登记、增量房登记、现房及抵押登记、存量房转移登记以及存量房抵押首次登记。申请人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板块(移动端登录“浙里办”APP、电脑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办理合同签订、登记申请、税费缴交、证书邮寄申请等业务。涉及划拨补办出让、继承(受遗赠)、赠与、司法处置、带抵押转移登记等情形的除外。
二、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板块申请登记的,登簿后同步生成电子权证。申请人可进入“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板块查阅并下载,也可自主选择EMS邮寄或在发证窗口领取纸质不动产权证书(证明)。电子证照与纸质权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板块申请办理转移登记的,原则上不再收回原产权证书,待转移登记登簿后原产权证书同步自行作废。
四、自2023年4月1日起,新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不再粘贴纸质附图。权利人可通过扫描不动产权证书附图页的二维码或通过“浙里办”不动产智治板块中的权属查询查看、下载宗地图和分户图信息。
五、市、区各级不动产登记及税务部门在各政务服务中心自助网办区配备专人进行辅导。今后,根据各地业务开展情况,逐步减少不动产综合收件实体窗口。
特此通告
舟山市自然资源局和规划局
2023年3月8日
来源 | 舟山市自然和资源规划局
原标题:《巨巨巨方便了!这本重要证书全流程线上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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