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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6日,湖北省法院召开重点管理法院约谈会,对执行工作质效落后的5家基层法院及其所属中院院长进行约谈。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游劝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根据《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执行工作质效长期落后法院实行重点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经省法院党组研究,决定对阳新县人民法院、十堰市茅箭区人民法院、孝感市孝南区人民法院、团风县人民法院、随州市曾都区人民法院等执行工作质效落后的五家法院实行重点管理。
游劝荣强调,要正确认识重点管理和问责追责,提高政治站位,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抓好整改。要坚持问题导向,搞清楚执行难的原因、执行不能的原因,多从主观上找原因,少从客观上找借口,各级法院“一把手”要切实负起责任,担起执行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从具体案件入手,从“老大难”案件抓起,致力于具体执行案件的解决。省法院要加强指导,统筹发挥纪检、督察职能,加强对执行权的监督制约;要以上率下,打造湖北法院执行样板,推动全省法院执行工作切实改变面貌。
(湖北日报记者袁超一、通讯员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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