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财经全媒体记者郭晓洁 广州报道
日前,《粤港澳大湾区深度减排路径和金融支持低碳经济转型机遇》发布。报告参与方包括世界资源研究所(WRI)、思汇政策研究所、大湾区绿色金融协会(GBA-GFA)、 香港绿色金融协会(HK-GFA)、中央财经大学、广东工业大学以及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广州分中心、渣打银行等。
报告选取了在大湾区碳减排潜力最大的三个行业——制造业、道路交通运输业和建筑业,通过估算大湾区的GDP总量和碳强度,采用“自上而下”的方法估算大湾区2020—2060年间的碳排放总量,并设定了三种情景假设,即基准情景、强化政策情景及零排放情景,估算了在上述三种情景下所需的投资额。
【资料图】
粤港澳大湾区,尤其是广深港澳四地,人口密度大,建筑物密集,建筑行业碳减排是大湾区达成“双碳”目标的重要组成部分。
报告建议,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为了实现“零排放情景”下的目标,应在短期内提高能源效率,而从长期来看,推动电力脱碳化更有助于目标的实现。因此,报告认为应重点关注对现有建筑进行改造,提高能源效率,并在未来几十年内建设新的绿色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提高能源效率并推动电力脱碳化。
在“零排放情景”下,建筑业投资缺口约为1500亿~3000亿美元,其中改造既有建筑投资缺口占比超六成。在这些投资缺口中,除政府补贴外,绿色金融,特别是转型金融工具的支持将扮演重要作用。
人口增长推动建筑碳排放增长
报告显示,2020年,建筑业的能源消费量和碳排放量分别占粤港澳大湾区能源消费总量和碳排放总量的13%和22%。而2015—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筑的能耗和碳排放量增幅均超过30%,其中建筑能耗从2820万吨标准煤增至3700万吨标准煤,碳排放量也从1.089亿吨增长到1.429亿吨,年增长率为5.6%。
数据显示,2014—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公共和商业建筑排放量与住宅建筑排放量占比约为6:4。因此,公共和商业建筑碳排放量是大头,其碳排放量从6210万吨 跃升至8440万吨,年增长率为6.3%,远高于住宅建筑的4.6%。
根据报告数据,在推动建筑业碳排放增长的四个因素,包括人口增长、人均面积增加、能耗强度上升及能源结构中,人口增长位列第一,贡献了45%的排放增长量,是大湾区建筑业碳排放增长的主要驱动因素。
按不同驱动因素划分的建筑业碳排放增长量(2015―2020年)
从粤港澳大湾区不同城市来看,由于每座城市的经济结构和发展水平不同,各城市建筑业排放水平也不尽相同。其中,广州、深圳和香港在2020年位列前三名,占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总排放量的60%
在2017—2018年间,广州和深圳的建筑业碳排放量超过了香港。在2015—2020年期间,广州和深圳的建筑业碳排放量年增长率分别为6.2%和6.6%,远高于香港。
而在能源消费结构中,电力是主要的碳排放源。数据显示,2015—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电力消费占总能源消费量的75%以上,占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碳排放总量的89%。
按燃料类型划分的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能耗(2015-202年)
报告指出,由于建筑业的电气化率已经很高,进一步提高电气化率对实现碳减排的作用十分有限。如果要加大减排量,则需将发电来源从化石燃料转向清洁可再生能源。
具体到三个主要城市来看,来自广东省统计局的数据显示,广州市的建成区面积为950平方千米,占整个大湾区建成区面积的近四分之一,是2020年粤港澳大湾区中面积最大的城市。因此,广州留给公共和商业建筑扩展的面积也最大。
深圳是一个相对较新的城市,人口年龄结构年轻化,80%的居民年龄集中在15~59岁。因此,深圳需要兴建更多的住宅,以满足人口快速增长的需求。目前,在粤港澳大湾区内,深圳的人口密度仅次于香港。根据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出台的相关政策,到2035年,深圳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将增至40平方米,对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需求也会持续增长。
香港方面,尽管人均住宅、公共和商业建筑面积在大湾区是最小,但因为人口密度更大,且大部分建筑是高能耗的商业建筑,因此香港的建筑能耗是广州和深圳的数倍。报告也指出,由于面积有限,人口增长缓慢,香港不太会出现粤港澳大湾区其他城市那样的建设热潮。
提高能源效率,推动电力脱碳
粤港澳大湾区城市建筑领域碳减排对实现“双碳”目标至关重要,报告对三种情景下的碳排放量进行了预测。
在“基准情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排放量将在2037年达到峰值2.34亿吨,且到2060年仍将有1.23亿吨排放量,远远落后于碳中和目标。
在“强化政策情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将在2030年实现碳达峰,但峰值更高,为1.80亿吨。与“基准情景”相比,2020—2060年期间的累计减排量将减少31%,至24.8亿吨。
在“零排放情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排放量将在2025年达到峰值1.44亿吨,并将在2058年降至0.1亿吨以下。
与“基准情景”相比,“零排放情景”下,建筑业将在2020—2060年期间减少49.1亿吨的累计排放量。
与前两种情景一样,广州和深圳仍将是最大的排放源,减排潜力最大,在2020—2060年期间累计可减排
分别为11.7亿吨和10.6亿吨,而香港和东莞的累计减排量将分别达到7亿吨和6.5亿吨。
2022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明确提出,建设重点要转向超低能耗建筑,并最终转向近零能耗建筑。
2023年2月,广东省发布的《广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也提出,要从绿色建筑转向近零能耗建筑,同时提高电气化水平和可再生能源的利用比例。
近年来,绿色建筑已成为主流,以广东省为例,“十三五”期间广东的绿色建筑占所有新建城市建筑的63%,超过了“十三五”规划中的目标。广东省新建绿色建筑超过5亿平方米,预计到2025年,所有新建建筑都将为绿色建筑。
自2021年12月以来,深圳、中山、东莞、惠州和佛山等城市相继出台文件,对超低能耗建筑的目标面积进行规定。深圳在制定绿色建筑标准、目标和激励计划方面政策力度最大,但广州尚未出台专门针对建筑业的行动方案。
可以看出,从国家到地方均将绿色建筑碳减排路径指向近零能耗建筑、提升电气化水平及可再生能源替代现有建筑用电等。
报告也指出,2021年,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建筑电气化率超出全国平均水平48%,其中深圳处于领先地位。由于粤港澳大湾区的电气化率已经很高,因此短期内实现建筑领域碳减排应更关注提升能效。
具体来说,报告认为,能效对于降低建筑物的能源强度仍很重要,能效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并有可能对减碳产生很大的边际效应。在“零排放情景”中,能效是转型的支柱,可帮助减少16%的碳排放量。
因此,报告建议应在设计和建造阶段开始前就考虑能效提升措施,使其成为限制能耗和尽早碳达峰的有力工具。
长远来看,更清洁的电力来源将成为建筑脱碳的驱动因素,而利用可再生能源电力为建筑物供电是最有效的减排方法,仅改用脱碳化电力一项就可为粤港澳大湾区建筑业贡献81%的潜在减排量。
由于实现电力脱碳化还需要进行电气化改造和改用低排放燃料,鉴于粤港澳大湾区没有供暖需求,且电气化率很高,因此报告建议可将重点转向利用低排放燃料发电,并利用可再生能源进行烹饪、加热和制冷。
投资缺口达1500亿-3000亿美元
建筑领域的低碳转型需要大量资金投入。报告预测,在“强化政策情景”下,粤港澳大湾区城市的总投资缺口估计约为1500亿美元,在“零排放情景”下,投资缺口估计约为3000亿美元。
按粤港澳大湾区四种不同建筑脱碳路径维度分析其投资需求发现,改造既有建筑投资缺口达2000亿美元,占比超六成。
粤港澳大湾区各城市建筑领域不同路径的投资缺口估算
报告指出,目前既有建筑改造进展缓慢。究其原因,主要有缺乏建筑能源监测和评估平台来跟踪历史能源绩效、住宅业主缺乏改造意愿、申请和审查过程漫长而复杂、缺乏融资来源和市场机制等。
而粤港澳大湾区既有建筑存量明显大于预估的新建绿色建筑面积。报告假定在未来40年内,所有的现有建筑都需要进行基础性改造。现有建筑升级改造的规模巨大,对于粤港澳大湾区建筑行业脱碳化的需求也最为迫切。
而投资缺口位居第二的建筑为新建绿色建筑,缺口达800亿美元。
不过,报告假设2060年之前的绿色建筑面积为线性增长,而随着技术的成熟,成本将出现线性下降。一旦未来所有的新建建筑都为绿色建筑,近零能耗建筑的额外成本将大大降低。对于超低能耗商业和住宅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需至少为10%,且20%~40%的增量成本来自可再生能源利用,即太阳能光伏、太阳能热水和空气源热泵的使用。
根据报告数据,在将可再生能源应用于建筑方面,投资缺口约为250亿美元。尽管这一投资缺口相比既有建筑改造和新建绿色建筑,规模较小,但报告仍强调粤港澳大湾区需制定有利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政策和激励措施,政府应发放专项资金,以扩大建筑光伏一体化、屋顶光伏、空气源热泵和相关技术的应用。
针对上述投资缺口,报告认为,目前建筑领域脱碳资金需求主要通过政府补贴和绿色金融来解决。
报告测算,目前政府对绿色建筑的补贴只能满足5%的建筑业脱碳化总投资需求,且由于大部分补贴都给予了绿色建筑开发,政府优先激励建筑脱碳的决策与实际脱碳潜力之间存在明显差异。此外,很多补贴仅限于“示范项目”。由于补贴计划的范围有限,影响力也很有限。
因此,需要通过绿色金融,特别是转型融资工具来解决建筑行业脱碳资金需求,包括通过可持续发展挂钩贷款利用脱碳化金融工具扩大绿色改造的规模、实施有效的绿色改造合同能源管理(EPC)商业模式、在粤港澳大湾区内采用绿色保险机制解决期限错配问题、进行科学的运营评估和能源数据披露、扩大对国际绿色建筑认证的认可,以吸引国际资金的投入。
标签:
Copyright © 2015-2022 华中经营网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12018864号-26 联系邮箱:2 913 236 @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