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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了《关于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该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5元/度,9月1日开始执行。
图片来自海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
《通知》提到,充换电服务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由经营企业根据市场及成本变化情况,在不超过政府规定的上限标准基础上制定收费标准。
其中,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上限标准为0.65元/度;电动汽车换电服务费包括充电电费和充电服务费,按车辆行驶里程收取,上限标准为0.6元/公里(包含电费、电池租赁和充换电服务等费用)。
此外,《通知》中明确,充换电设施企业应在收费场所醒目位置公示服务内容、电价(以电网公司公布的电价为准)和充换电服务费收费标准等,并主动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检查和社会监督。
同时,以上通知自2023年9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期间如遇海南省放开电动汽车充换电服务收费标准,该通知自行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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